一、一般法院传票写什么内容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规定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所以如果是当事人的身份证上有写地址,那么可以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传达给被告,但如果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也不明确,那么法院可以通过公告这样的方式来传达给被告,但如果被告最终还是没有到场,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采取缺庭判决的方式来对案件进行审核,但是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导致被告败诉。
二、法院传票送达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件相对复杂的。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法院传票用什么快递
如果是邮寄的话一般会用邮政快递。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一)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或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二)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与其同住的成年 家属拒收诉讼文书时,人民法院可以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将诉讼文书留置于受送 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三)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委托其 他法院代为送达的方式。·(四)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确有困难 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 达人的送达方式。(五)电子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经受送达人同意,采取传真、电子 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可以收悉的方式实施的送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 电子送达不能送达判决书、裁定书与调解书。(六)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基于送 达人有关情况而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由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 的送达方式。(七)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方式 无法送达时,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法律效果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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